经济法基础 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例5-7]这道题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1:18:28
就是向银行、和企业借款用于在建工程的这一项,解析上面说“厂房扩建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工程上竣工办理决算之前发生的,应记入在建工程成本;在此后发生的,应计入财务费用。但记入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不能超过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计算的数额。
此项业务应调增所得额=8.7-(50+30)*10%*6/12=4.7
我怎么觉得这4.7万元是记入财务费用的呢,(50+30)*10%*6/12=4万元才是在建工程的成本?我的理解到对不对?是不是我理解错了,还是题有问题?

是你理解错了,(50+30)*10%*6/12=4万元是记入财务费用得,因为后半年也是半年,而且税法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不部分,准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