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责任更加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53:23
邻居一老人近日死亡,此老人居住在自己小女儿家里,当时大女儿前来探望,于是小女儿外出,结果老人误食了香蕉水.出现肚痛现象,大女儿没有立即送去医院,而是等小女儿回家才送医院,期间大约是40分钟-1小时.请问两人的责任如何划分,谁的责任大?
香蕉水装在可乐瓶中,可乐瓶用红色塑料带扎紧.老人当时能走动说话
120的救护措施是在另外一个儿子来探望时打的,不久小女儿回到家中.

我想是大女儿.
小女儿是在大女儿在家的前提下外出的,而大女儿在家却没有好好的照看老人,并且在老人出现危险的状况下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导致老人死亡,我觉得责任在大女儿的.

应该是大女儿负全部责任.但是生活中象这种事谁对谁错都没有意义了.

说不了,有好多是细节问题但很重要,有好多香蕉水都是散装的,至于小女儿用什么瓶子装是不是造成老人误食,和大女儿没有注意到的主要原因,有时老人很是虚弱,但重量也不小,一个大女儿可能一个人也抬不动,没有注意事态的严重不知原因,可能只是以为老人常有病是正常的。

我想,这种意外事故老人自己应付责任;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作为大女儿只能负道德上的责任,而小女儿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过失责任吧。

就目前你所说的责任在大女儿,因为她见到老人危险没有尽到及时求救责任,哪怕是打一下120,可她没有这样做,至于小女儿是否有责任就要看细节了,这在你提问时没说清,尚不好回答.

你好:就此事而言,1:因老人常居于小女儿家,老人的生活习惯及用具应了如指掌;其姐的到来探望老人是情理之中,因自己有事要外出,理应将老人的日常生活习惯等交代与姐才是如没有交代;那就是一种过失。2:由于小妹临走时没有交代或者交代不清;而老人这时口渴难耐,其姐就误将香蕉水当成可乐饮料给老人喝了;这也是情有可原,当老人喝后中毒,其姐也误认为是常见病况,故延误了抢救时间;这也是一种过失。3:这种结局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不可预料];但无奈还是发生了,我想此时就不要埋怨谁对谁非了,你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