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身份证炒股赢利是否属于违法所得,会被没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3:01:32
借用朋友的身份证抄股票赢利是否属于违法所得?应为我看到身份证法上有以下几条,所以请问借用身份证已经是违法了,那么这个借身份证炒股的赢利是否属于违法所得,会被没收吗?

《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你所说的情形不属于《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因为你只是用朋友的身份证开户,有他的授权,经过他的同意。“冒用”、“出租”一般带有盈利性质,也就是说你朋友借给你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谋取利益,“冒用”一般是指你拿你朋友的身份证说你就是你朋友本人,而且冒用一般冒用人和被冒用人不认识。再者,只要你的行为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安机关是不会处理你的。

不会被没收,但应该归你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