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庭执行任务的时间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时间太久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35: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六个月内应该执行完毕。如果超期没有法律责任,属于工作不力,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惩罚措施。

同意楼上的说法虽然以前实习过但是也不知道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