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合同一事,希望朋友帮我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4:41:20
我现在租住的房子,合同早已到期了,可我再去续签的时候 ,他们非要我把目前房屋后面的一间一起租,而且价钱还和前面的一样.但是它们的结构不是连贯的,这样下来租金一月就三万多了,我承受不起,所以就没有签合同.这样都有一年多了,如果他们现在不要我租了,我该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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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他协商,不成的话,就只好……

没有特别好的办法,现在你们的情况属于不定期租赁,如果房东要求你们搬家(即要求解除合同),你们只能搬。
建议一边与房东协商看能否只租前面(相信房东也没有那么强势,否则早就赶你走了,不行就适当加点租金),一边寻找新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