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能不能要回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5:32:25
2007年2月27号到2007年5月26号为试用期,但我现在就想走,老板以违反合同为由拒付工资,我可以要回工资吗?

可以要回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回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55

同时,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 40条规定 :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http://www.jincao.com/fa/law12.s13.htm
对老板不付工资的违法行为,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到当地劳动局投诉,请求纠正其违法行为,支付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