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经把敲诈信发出去了然后又后悔并且终止了敲诈行为构不构成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08:55
我的朋友知道他以前工作过的公司老板有违法行为,然后他给老板写了一封信要求老板给他一大笔钱否则就举报老板的违法行为。这件事他告诉了我,我知道这是涉嫌敲诈是违法的,并且说服他不要这样做。他知道这是违法的后很害怕也很后悔,然后又给老板写了一封信说明不会要他的钱了并且劝说老板去自首以前的违法行为。请问我的朋友的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制裁会是什么样的制裁?
以上问题希望能请专业律师回答,谢谢!

你朋友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应该属敲诈事实不成立,未构成犯罪;但第二封信谁能证明?主动权掌握在老板手中,不利。
目前的问题是:
你朋友的身份是否暴露?如未暴露,那无所谓。
你朋友手中有无老板违法的第一手资料?
后悔信有没有证据?

应当减轻处罚

同意楼上的说法

没什么,改了就行了,不会构成犯罪的.你放心吧

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不过因为你主动中止了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