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经验的律师帮我参谋参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33:42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10几天前,我经朋友介绍,把我的捷达车卖给了一个买家,当时正是周5,所以没来得及办过户,因为朋友的再三保证,我把身份证和车辆过户需要的所有手续都给了买方,他一再向我保证,车辆办完过户后,马上把身份证给我送来,而且我们签订了一份协议(大意是说,在车辆过户期间,因我的身份证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买方承担.)
但10几天过去了,我给买方打电话,他竟然说车委托给他的一个朋友办理过户去了,而且他的这个朋友开着车去了外地,我的身份证也在这个人身上,联系不上他(电话打不通,始终关机),我心里很不踏实,当时要求买方跟我去派出所报案,可公安机关说不受理,这属于民事责任.
我的问题是:
1.如果对方拿着我的身份证件去办理了一些需要我埋单或做了违法的事情,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对方开着目前还在我名下的车,出了事故,或者他肇事逃逸了,责任该由谁承担?
3.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把我的损失控制到最小?
这几天因为这事心里都烦死了,谢谢你们,帮我一下!

1\对方取得的代理权只是车辆过户手续的代理权,所以发生过户之外的代理是无权代理.因为没有你的授权委托书,你不用为此负责.
2\汽车交易的移交标志是交付标的物,既然你已经移交了汽车,汽车的占有权已经归对方了,所以你只需要证明这点,便可以免责.
建议你最好在报纸上登个公告,挂失你的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如果实在找不到这个人,你可以以相关利害人的身份去报案(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