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罚款,谁有权罚款,罚多少有何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17:31

按实际情况,超市没有罚款的权利,对于有权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主体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另外,对于罚款的数额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超市是没有对顾客罚款、搜包的权力的,如果超市要求搜包和罚款,你可以要求到公安部门处进行,若搜查后证实你无偷盗,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索取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和经济赔偿),高中教科书都有教,只有执法部门和行政部门才有这权力;
有些超市说偷一罚十只是警告顾客;
如果没人偷盗的话,还会有罚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