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与优先股价格相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26:19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 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 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 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 ,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

(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 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 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 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 。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 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 ,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枣每年一次的股 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 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 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 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 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