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章应如何认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02:49
如规章的效力范围,对规章的审查问题等
此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行政规章的权限范围:
原则上只能对上位法做出执行性、补充性规定,不得自主创设权利义务

规章的效力范围:只能对所在权力范围内做出强制性规定.比如:工商总局的规章,只能针对工商事务进行规定,而不能规定治安处罚;同理,省政府或者较大市政府的规章只能在其管辖范围内做出规定,在范围外无效,比如:湖南省政府的规章不能适用于湖北省任何一个地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只规定了,行政复议中可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为,但是规章不可以审查

以下几点是规章的冲突适用(不知道是否符合你说的审查问题):
1、省政府规章与较大市法规冲突,省级人大常委会处理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冲突的,由国务院裁决
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可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则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