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责任 荣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0: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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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982年宪法确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或检举及取得赔偿等人身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劳动权 、休息权、伤老病残有获得物质帮助等社会经济权利;受教育权和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男女平等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等。中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里说尊严)

是一种职责和任务。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有社会就有责任,身处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文,带有强制性。责任有个人的责任和集体的责任。个人的责任指一个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人(成年人)所必需去履行的责职。集体的责任指一个集体必须去承担的一种职责。责任的追究一般以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为准。
例如:个人的责任,国家的责任,单位的责任,道德的责任,等。(这里说责任)

荣誉
honour
一定社会或集团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个人因意识到这种肯定和褒奖所产生的道德情感,通称荣誉感。在中国,孟子最早从伦理方面使用荣辱概念:“仁则荣,不仁则辱。”荣誉是社会历史范畴。不同的社会或不同的阶级对同一行为的褒贬不同甚至相反,如历史上,对体力劳动,剥削阶级以劳动为耻,劳动者则以辛勤劳动为荣。荣誉的获得与履行道德义务密切相关,忠实履行对社会、阶级或他人的义务是获得荣誉的前提。荣誉可分为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在社会主义时代,这二者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个人荣誉是集体荣誉的体现和组成部分,集体荣誉是个人荣誉的基础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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