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的女儿有权分征地赔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33:23
女儿出嫁10年,娘家房屋被开发征用而赔款,现娘家有父母 ,一弟(已婚无小孩),问嫁出的女儿有权分征地赔款吗?如果有,那是多少呢?谢谢!

如果父母还健在,且女儿的户口己迁出的话,那就没有有分征地赔款的权利了。如果获征地赔款后父母不幸去世,那女儿从法律上有分这笔钱的权利,不过这不叫征地赔款了,应该叫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嫁出的女儿是没有权分征地赔款,因为还父母在,而且还有一弟弟,只有直接关系人才有继承权的,除非娘家没有了.

当然有,男女继承权平等,跟嫁出去没关系。

按户口人数均分,家庭成员平等

不要想了!!都嫁出去了还回来和弟弟争啊??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