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代理人参加开庭的称呼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9:37:18
我想问一下,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我在开庭为原告阐述理由时该如何称呼原告?是"我原告方"还是"我们"还是"我"

作为代理人参加开庭的称呼问题,如果属于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称呼原告,如果是被告诉讼代理人就称为被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由于委托诉讼代理人要依赖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也被称为授权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代理人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之分,如果你是律师代理案件,自然可以说是“我的当事人”,如果是非律师身份的委托代理人,可以称“我的当事人”或者“我方”等,法定代理人就不要称“我的当事人”了,直接说我们就可以了

我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