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53:36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的弟弟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车辆非他本人),后坐载着两人,经过红绿灯时因闯红灯被一辆公交车撞倒,公交车拖了7-8米才刹住车,造成摩托车驾司机(朋友弟弟)与后坐两人一死一伤,经交警勘察并做出交通认定书,说朋友弟弟应该负全部责任。请问认定书是否公正?另外,后坐一死一伤的赔偿请求向谁索赔?朋友弟弟已经死亡,但作为主要责任方,他的责任会不会影响到我朋友或者是他家人?另外摩托车车主是否也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也阐述下观点希望对你有用
一、交警部门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是较客观和公证的。
二、摩托车无证驾驶者要负全责,无证驾驶已触犯了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明确规定的,对于无证驾驶者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司法罪名。
三、后坐伤者可以向公交车的所属公司要求进行医疗赔偿、但额度只是象征性的,不要抱太高的要求。因为1.该车辆无证无牌驾驶2.该车辆违规闯红灯违规超载行驶,摩托车限载两人看情况该车辆是超载了,驾驶一人、乘坐两人共三人。乘坐已知已超载的车辆本身就存在过错要承担部分责任。
四、摩托车所有人要负一定的责任,把车辆交与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造成的后果车主必须负责。综观该案件的情况,应取得祥实、有力的车主证据能够证明该车辆的的所有人。因为该车是无牌车辆没有确实的车主信息,所以你要自己去收集了。完整之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司机的死亡就责任的实施,其家人不受影响。责任是个人个体的责任同家属没有必然联系,这你可以放心。在现实中如果出现因主要责任人死亡造成赔付的停滞,引起被赔付人的威胁、强迫和其他损害已死亡责任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