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生育保险的问题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24:43
我于1月11日(妊辰期33周)做引产手术,但入院时没有告知社保中心,现社保中心以没有在入院时告知为由拒赔!请问他们有何依据?
我早已办理完毕生育登记,因是胎死腹中没有预兆,所以不可能一个月前通知社保,我仅仅是没有办理住院登记(就是在住院时没有告诉社保),社保可以因此拒赔吗?

天津生育保险办理须知和费用支付:
①凡因生育住院的员工可任选一家天津市公立医院
②住院应提前1个月办理申报审批
③生育医疗费用待生育结束后报销,应提供:住院专用收据、医疗费用总明细单、出院小结(剖腹产时需剖腹产证明),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见支付限额
你未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医保住院也要办理手续),社保是可以拒绝报销的。

一怀孕就应该通知社保中心,由他们给你备案,如果不提前通知他们怎么知道你怀孕了,要万一你作假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