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个分配比例到底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40:28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

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
例如,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但同一顺序的破产债权为100万,显然是不足以清偿,在这100万中甲有30万、乙有20万、丙有50万的债权,比例值为10%,那么按照比例分配甲可分得3万、乙可分得2万、丙可分得5万。

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

比例就是债权人的债权的比例
比如一个债权人甲有三万债权一个债权人乙有八万债权一共的破产财产有五万五千万的话就是甲获得一万五乙获得四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