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开车撞人了,雇主该全部负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42:50
雇主雇了一名司机开工地的工具车,司机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伤员生命垂危.雇主已经垫付了住院押金.事故造成的经济赔偿应该是由雇主还是雇员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因此不管怎样,雇主都有赔偿义务。当然如果雇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但那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这怎么感觉跟你用我的刀杀人,我还要负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