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交通事故到现在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20:25
我是地质大学大三学生,05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左大腿股骨骨折,到现在做出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无伤残,但走路跛行。鉴定修养时间为24个月,护理时间为12个月。但交警和律师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赔偿计算方法,分别如下。
交警:后期治疗费10000元
护理费 12月*30天/月*30元/天=10800元
住院伙食补助38天*15元/天=570元
休学一年学费补偿5800元
摩托车损失需鉴定
律师:后期治疗费10000元
护理费 12月*30天/月*30元/天=10800元
营养费 (12月*30天/月+38天[住院])*15元/天=5970元
住院伙食补助38天*15元/天=570元
休学一年学费补偿5800元
大学生休学后一年误工补偿13330元
摩托车损失需鉴定
车费200元
法医鉴定520元
目前我不知道该那种计算比较合理,还有关于我的误工费不知道怎么计算,住宿费等等什么的要不要算,请求好心人帮助!看看我究竟该如何申请赔偿!~

交警定的为准,很难再有大的变动

交警定的计算比较合理,1、可以协商解决会避免很多麻烦,2、对方缺少诚意调解不了,应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及时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以便判决赔偿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