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14:12
我犯了寻衅滋事罪,是从犯,家里人给我搞关系弄出来了,现在搞了监视居住6个月,请问我还问判刑吗!
案子是12个人作案的.目前好象听说是重伤的

监视居住只是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侦查侦查,也就是你有没有犯罪还在"查",哥们你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个阶段公检法都只能称你"涉嫌"什么什么罪,只有到有罪判决下来,你成了"罪犯",才叫犯了什么罪.

所以可别忙着否定自己啊,寻衅滋事罪不是重罪,最高刑也只有五年,你既是从犯,有依法的从宽情节,怎么也不会判太重的,请个好的律师,多多又快快的陪钱给受害人(这也是从宽情节),再多活动活动,没准能判个缓刑(不用坐牢)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代以行政处罚呢.你是年轻人一时冲动吧?不会被太苛责的.

不过你能把案情说详细点吗,有十二个人,还让人重伤了,我怎么听着像聚众斗殴啊,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所谓寻衅滋事,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进行破坏骚扰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主要指下列四种情况: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况严重的;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在第一种情况下可能造成受害人轻伤或重伤,产生与故意伤害罪相同的客观后果,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在于寻衅滋事罪的故意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公共秩序的危害结果,而积极希望并促使这种结果发生。犯罪的目的是破坏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进行有意识地挑战。犯罪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以填补精神空虚。这种流氓动机产生于行为人是非颠倒,荣辱观念混淆,逞强好胜,穷极无聊的变态心理活动。寻衅滋事罪主要对社会风化不利,而故意伤害罪是单纯,直接的危害他人身体健康.
你们既然造成了受害人重伤,就有可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