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外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界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5:05:32
提问:(1)1月1日收到客户的货款100元,开具100元的发票一张,
财务作分录如下:借:现金1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元
(2)1月15日,客户要求退货,同意客户的退款要求,但只退80元,客户同意,财务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80元,
贷:现金80元,
营业外收入20元。

以上分录处理是否正确,少退的20元,是列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我们公司是服务性行业,开具的是服务业发票,不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事,我是1月份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收回,并作废处理了,没有发票,那只能是做营业外收入,我的理解对吗?

营业外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很好理解:前者是偶然发生的和经营无关的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这些都不可能天天发生吧.其它业务收入就更好理解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已有了,主营的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范围的就是其它业务收入.所以,客户退款不可能天天发生,更不能是你们的兼营范围吧.所以你做的分录是正确的.

先讲案例所给的科目界定,关于其他业务收入我们不妨从主营业务收入说起,
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的日常销售业务,通常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制造产品销售产品,这是个业经常性的业务,
但有时,有人不买产品,而购买原材料,企业也肖售,但又不能与日常的产品销售混为一谈,与产品销售相比,它是次要的因此定义主营业务以外的销售业务收入,是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不是经常的业务,通常与日常业务没有直接关指法,如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等
关于案例所给条件的凭证,我以为不太妥当,生产销售货物是要纳增值税的,分录中没有反映,也看不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退货时也没说明,增值税发票退回时的税务处理

关于扣下对方因退货少给付对方20元,是用其他业和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我觉得它仍应并入收入,这20元应理解为价外费用,对于价外费用,税法有规定.

案例所及分录我以为是错误的
1.它没有给条件,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也没有在凭证中没有反映税金
2.

营业外收入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是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两者的区别可以这样理解:
其他业务收入是从事可以进行附带经营的业务后取得的,
营业外收入是不能作为一项业务来经营。

我们老师以前讲到这里的时候给我们打了这样一个比方:
就是说一个农民种粮食,
他把米卖了之后取得的收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把那个稻草卖了之后取得的收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