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问题 急 请务必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44:51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最近在学校租了一间房子,租期为一年,现在只住了2个月,但房东好象要把房子卖了,我们当时是签了合同的,合同租期为一年,但是合同中没有写明违反合同的处理办法,请问如果房东如果要在租期未到之时把我赶出去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可以强硬的不搬,或者是让房东给予相应的赔偿(比如以同样的租金帮我找到不比现在条件差的住房)?

1.“买卖不破租赁”,这是民商法的最基本原则,就是说在你承租期间,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你仍然可以按原合同履行。所以你不用搬出去,只是把房租给新房东罢了。无论他们怎么清你,你就说我问过律师了,不会走的,要不你收房租,要不你起诉我。
2.如果你想买这个房,也可以主张撤消他们的买卖合同。因为你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将出卖的意向,提前三个月告诉你,这是必须的。(当然,现在你在读书,用不上这招。)

可以的。。。可以找当时代理的中介公司协商解决。。

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你可以要求房东给予你相应的补偿,因为你是在校学生,所以你不可能去买那个房子,所以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预防房东强制你搬家,尽量早点去找合适你的房子,你也可以问一下新房东是否同意你继续租住。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只好让房东补偿一下你自己解决房子的问题了,想让房东帮你找房子可能性不大。

1你有权不搬
2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个租赁物包括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