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住院的医疗费是由保险公司先垫付还是由车主先垫付,车主的车在全保的情况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20:04
车主已参加了全额保险

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但操作很难,除非你有后台,或有熟人在保险公司里。

如果你缴了交强险的话,可由保险公司垫付

出了事故一般由车主或驾驶员先行支付。
建议:
1 在报警的同时,一定要给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他们会派人前来事故现场拍照存档,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保险公司最多赔你百分之八十的费用。
2 你可以在事后凭医院开的收据和事故处理大队开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保险公司赔偿。
3 出了事故一定不要动现场,动了你的责任就大了。

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实际中保险很少垫付的。

机动车驾驶人或者受害者垫付,出院后根据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赔付。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6条规定,具体包括:

  1、医疗费。按医院凭据支付。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进行并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自己承担。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误工日期以单位、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如误工者的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以上者,按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则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一般补偿10年。根据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补偿金发给10年,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补偿一年;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补偿1年,最低补偿年限不得 少于5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