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55:57
A 被告人死亡的
B 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撤回告诉的
C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选项:A 被告人死亡的
  B 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撤回告诉的
  C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答案:A、B、C、D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A、B、C、D四项都是.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