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4次调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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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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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

建国以后我国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经历了以下四个步骤:土地改革、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土地改革的原因是: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新解放区三亿多人口强烈要求进行土地改革。

核心内容:是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归农民个人私有。

结果:是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合作化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改革后,我国农业仍然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民当时缺乏生产工具、资金,难以解决水利问题,难以抵御自然灾害,不能合理使用耕地和先进的机械化农具。农产品满足不了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需要。

其核心内容:是把土地等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实现集体经营。

结果: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
人民公社化的主要原因是:党的一些领导人主观地认为农业合作化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的发展。

核心内容:是提高公有化程度和规模。

结果:严重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原因是:党中央正确总结了合作化和公社化的经验教训,作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

核心内容是:“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改变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田承包,自负盈亏等。

结果: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可见,经济政策的制订必须实事求是,合乎经济规律。生产关系变革或调整必须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超前或滞后都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

1土地改革、
2农业合作化、
3人民公社化、
4家庭联产承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