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情况下签署的欠款协议书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5:39:08
一同学父亲03年帮远房亲戚的公司联系农民参与一种植林项目,(没有参与到其中,也没有雇佣关系),种植林未成活,04年后公司倒闭,公司法人胁迫他签署欠款协议书(欠款10万),他因法律知识不足没有报警。今年被告上法院,因被胁迫事件证据不足,败诉并被责令个人支付欠款,目前已上诉检察院。请问在什么情况下签署的欠款协议书无效,要如何证明签署时受到胁迫或者因其他原因不是本人意愿签署的协议,这类民事案件在上诉过程中还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没有相关经验,麻烦大家指教。

受欺诈,受胁迫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即不是当然无效,而是在法院判决撤销后才无效。并且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你要主张合同无效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我觉得你如果从案件的实体方面去争取,或许还有希望。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胁迫的,那该协议书有效。因为法院是以证据来说话的

有证据说明是被胁迫的才行!找好点的律师帮忙看看,能不能找漏洞`

无效

肯定无效!~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