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未满14周岁少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20:32
一成年男子与一差3个月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关系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有该男子写的笔头证据 并且在该证明书上写有明知该少女未满14岁 若到法院提起诉讼 该男子应承担什么结果?

若是在强奸之前不知道该少女未满14周岁并且都是双方自愿的呢~?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已満十四周岁未満十六周岁的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该男子应被判强奸罪,且从重处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处罚。

构成强奸未成年少女罪大概会判5至6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