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1:28:44
我大伯是一个单身老人,其百年后,家里发生纠纷。现有家庭成员如下:其大弟,大弟妇,大侄子(已过继给大伯),侄女,小侄子;其二弟,二弟妇,大侄女,二侄女,侄子。请问:其遗产应当如何分配?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只有已过继的大侄子有继承权。
大侄子是养子女。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按照《继承法》父母、子女、配偶之间能够成为法定继承人。因此大弟、二弟是你大伯的子女有继承权,平均分割遗产。其他弟妇、侄子不是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

大侄子因为已经过继给大伯,双方就成立收养关系,大侄子可以作为大伯的儿子,其他人没有继承权。当然,这是在大伯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老人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首先他大侄子有继承权,他们够成了法律关系上的父子,其次看谁有继承权主要是看老人在无民事能力情况下谁进行了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