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7:24:19
借条
借现金XXXXX元,10天还清。
某某某
2005年1月1号
请问这欠条还具有法律效应吗?已经过去两年多了。

这种说法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在借款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未索要欠款的,则此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但不能片面认为:欠条过了两年就失去法律保护,因为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的。具体而言,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设计算;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时诉讼是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权利人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是由于某种客观上的障碍,人发法院可以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所以,“欠条一过两年就失效”的说法错误。

确切说是失去诉讼时效(失去胜诉权),但借条本身记载的债权债务还是存在的.
如果债权人曾经多次讨要,而遭到债务人拒绝,那么时效就以最后一次讨要的日期重新计算.(但必须有证据证明最后一次讨要的日期)
如果确实没有时效了,债权人可以拿着借条要求债务人予以重新确认,或者重新开出新的借条.但这必须要征得债务人同意.

无效了。借条的追溯期为两年,两年之内必须让他换一张,或者补签一下时间,或者一起到公证机关备案,否则无效了。

两年内只要你向他追要过(要有证据)就有效。

有。借条在你手里。如果还款后借条应该给他。

没有,效力在07年1月11日失去.

完了..兄弟..过期了..你的xxxx元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