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的名实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23:54
我在韩国学习,教授突然要我研究一下孟子名实论,我上网查了一下,我只找到了孔子的的名实论,和公孙龙的名实轮,就是找不到孟子的名实论。
请各位高人帮忙介绍一下啊。谢谢啦

对噢,对噢,没有孟子的名实论呢~~

公孙龙子•名实论》 中说: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
什幺是名实?一个物体、一件事情、一个动作、一种关系本来只是自然而然的存在在世界上,并没有自带什幺名字,也并不依赖于称谓它而存在,我们把这样的物体、事情、动作、关系叫做“客观实在”,这就是“实”。人类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因为要和它们打交道,为了分别它们,方便自己,才给各种事物取了种种各不相同的名字作为它们的代号,这就是“名”。事物一旦有了名,原来的事物本身仿佛从此找到了一位替身,人们也习惯于利用事物的名来进行交流活动,仅仅是到了需要的时候,才把名还原为事物。
我们定名的时候只要定义某个语言符号代表某一客观实在就可以了,并没有考虑很多其它的东西,但是在我们使用这一语言符号的时候就会发现有时候事情并不是这幺简单。我们在交流中发现有的时候统一名称在不同的人眼里是不同的事物;有的时候同一事物在不同人的眼里有着不同的名称。原因就是没有经过普遍沟通的群体之间存在着习惯和定义方法上的不同。这还是简单的,因为这只是取用符号上的差别,只要通过交流沟通就可以在群体中达成妥协。事实上还存在不同的个体会对某一名称是否能够指代相应的客观实在有不同的认识的问题,进而对某些名实之间的关系产生了质疑,比如用核桃表征球体是否可以?这样的问题涉及到的是对球体定义规则的宽松还是严谨,这是认识层面而不是逻辑层面的问题。如果不意识到认识层面的差别而只是寻求逻辑方法上的证明是永远也无法得到答案的。所以我们在谈论事物而发现了分歧的时候就要重新的勾画事物的原始形态,在广泛的沟通中达到思想意识上对某一名称代表的客观实在的共同认可,不寻求这样的共同认可就会使进一步的交流无法进行。而这一过程就是重新审视名实关系的过程,我们把它称之为“正名”。《公孙龙子•名实论》 中说:
“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位,正也。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当,乱也。故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其以当而当,以当而当,正也。故彼彼止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