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我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22:26
我帮朋友打架~!一开始上拉的。但是对方人多我们5倍以上。
有个朋友在打斗时候把对放砍了4刀以上。
我个人担保没人打女人!
对方报警,在医院不但自己住院,还有个女生。都是刀伤!
由于我本人是唯一的长头发男生。很好人!对方都说是我砍伤人的·!但是我方砍人的自己已经承认!·不过警察不相信!并且在配合着诱导我承认·!本人小时候有案底。
我承认怎么样?
我如果作过我一定承认!但是我没做,我应该怎么办?
都说法律不健全,现在很急!我可能等不到法律健全那天了!

既然没有做,可以不用承认,因为你有权为自己辩护。我不明白为什么既然都有人承认了,警察还会诱导你承认?严格的说,这样做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触犯刑法。
所以,你没有必要为自己担心。即使你被迫承认了,也可以用上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好是请一个经验丰富有能力的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样比较安全些。

没做就没做

请个好的刑诉律师帮你辩护吧.

如果你真的没做,即便你承认也需要相关的佐证来证明你的犯罪事实!!
对方人多也要看事由,如果是正当自卫到是可以考虑自卫过当,但你说是用刀砍人估计可以排除自卫的可能!看被害者伤情如何了!!至少也是故意伤人!!当然还要看你的刑事责任年龄了!!满16,没?

完了.......

大哥,你用点脑子,法律不健全,并不代表普通刑事法律不健全啊!你想:我过从秦朝到今,这么长时间,关于刑事立法能不健全吗?
诱导你也别承认,即使你在他们诱导下承认了,到法庭上你还可以翻供的!最重要的是你要提供自己参与伤人的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