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有争议..希望大家帮忙想想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6:07:30
我是去年10月份从别人手上转来的营业房.但没经过房东.因为当时的房主说没房东电话.联系不到房东.但后来我找到房东后和房东签了合同.房租是5500.租2年.合同有效期是2006年5月1日到2007年4月30日..但今年房东说要加房租到6500.所以我不想开了.想转给别人.后来房东来问我交房租时我说可能不开了.但我现在房子还没转掉.如果不开的话就亏了.所以我现在又想开...但房东说现在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是他把房子收回(因为她想租给他姑姑).第二.他说我想租可以.但要交给他装潢费.(因为房东租给第一个人的时候,第一个人问房东拿过钱装潢.但是第一个人都已经转过好几个人才转到我手上了.我也已经给转给我的人装潢费了.但是当时写转让协议的时候房东不在.)大家觉得房东有没道理啊..那我改怎么办.还有.我想问问如果我现在继续开.还能不能开?

你们之间有租赁协议,所以按照租赁协议执行,如果租赁协议中约定了租金上涨,可执行,没有约定的,房东不能强行增加租金,增加租金必须征得你的同意。你可以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到合同到期。

至于装潢费用,这个是属于书房协商的使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