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去抢劫,还送他们到抢劫地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55:44
我弟弟交友不慎,一天他们要去抢劫,告知我弟弟并要我弟弟开车送他们到抢劫地点,我弟弟就去了。(犯傻了)。但是我弟弟并没有参与抢劫,也没有分得赃物,不知适合那条条款,能判什么罪?望各位仁兄指点

一、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1
  1,主体条件:二人以上。(弟弟和其他同伙)
  2,主观条件:共同的犯罪故意。(弟弟被告知去抢劫)
  3,客观条件:共同的犯罪行为。(弟弟接送犯罪人)
  弟弟是抢劫罪的共犯,构成了抢劫罪。
  二、怎样量刑
  《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弟弟因接送犯罪人的行为属于从犯中的帮助犯,而且因为没有实施具体抢劫行为,未分赃款,犯罪较轻。
  三、让弟弟自首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出发。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68条:“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大立功”按照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立功表现查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符合重大影响案件标准。
  本案中,弟弟适用“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的酌定量刑标准,可能判处刑罚,也可能免除刑罚不予追究。

帮凶罪.
一、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1
1,主体条件:二人以上。(弟弟和其他同伙)
2,主观条件:共同的犯罪故意。(弟弟被告知去抢劫)
3,客观条件:共同的犯罪行为。(弟弟接送犯罪人)
弟弟是抢劫罪的共犯,构成了抢劫罪。
二、怎样量刑
《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弟弟因接送犯罪人的行为属于从犯中的帮助犯,而且因为没有实施具体抢劫行为,未分赃款,犯罪较轻。
三、让弟弟自首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出发。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