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2006退伍义务兵安置出问题了?请帮帮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0:53
锦州2006退伍义务兵安置出问题了?
我是2006年退伍的,不分铁路,分到地方。
可前几天听说铁路单位完全分配!
地方单位只给士官和二等功的给分配!
是这样吗?有2006年退伍的战友和老乡吗?
请帮帮忙!急!谁能找到今年的安置办法!我给他加分!锦州地区的!我给他加分!

锦州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促进军队建设和我市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包括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
第三条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下属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具体负责办理退役士兵安置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每年冬季退役士兵到所在市、县(市)区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后,经审查符合安置条件的,于第二年8月底前,按照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安置指标予以安置。
下达退役士兵安置指标前应当与接收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科学合理地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一般不低于接受单位员工总数的9‰。
第五条 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均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

第二章 接收安置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退役士兵离队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退伍退休军人安置机构报到,档案由部队派人送达或邮寄,个人自带的档案,不予接收。
第七条 原是城镇户口(含农村非农业户口,下同)的退伍义务兵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移,退伍后要求到父母所在地安置的,应提供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和父母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与调动工作证明。
家庭原为农业户口,服役期间父母双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按城镇户口进行安置,但非政策性农转非户口除外。
第八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镇户口的,由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
第九条 应由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分配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此项资金由财政列支。

第三章 转业士官、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
第十条 转业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