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告诉我一下这样能离婚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47:38
我有个朋友和男友认识时就关系不是很好,不过男方很会哄人,结果被骗的瞒着家里人领了证,可;领了证后才发现男方并不喜欢女方,也未发生过关系,两人分隔两地 ,每当女方去看男方时,男方总是以命令的口气让女方回去,而且还说知己根本不喜欢女方,甚至于回家探亲也不带女方去,还要求女方寄钱给他。
现在想起在他俩认识前,女方一直打听房子问题,希望自己买个房子,男方知道后甩了自己的女友来找我这个朋友的,如果现在我朋友提出离婚的话用什么理由好啊
那请问相关网站有么

诉讼离婚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把准予离婚归纳为不忠、分居、失踪、虐待、遗弃、恶习、威胁安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