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的复杂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32:59
昨天我从老板手里借现金1000元给给一辞职员工发工资979.7元,请问用写到日记帐里吗? 可是不写又对不上账,写了吧,是我把工资条给老板老板又换我的借条另外一个人的1000然后我又给他20,请各位大侠帮我分析一下这账该怎么做啊?
我把20给她之后怎么总是对不上帐呢?

你这里太不规范了,如果是你做出纳,保险柜里怎么也得有几千块吧。
一般情况下:你借老板1000元钱,可以做为个人行为,不入帐。然后,你给辞职员工发了979.7元的工资,他给你打了收条,可以就当他从你个人手里拿走979.7元工资,也不入帐。等你保险柜有钱的话,首先从保险柜里拿出979.9元,然后把979.9元记入现金日记帐,然后你把这些钱加上之前没付出的20.1元,还给老板,从老板那里拿到你打的1000元欠条。如此就ok了!

你只需要把979.7的员工工资记到现金日记账里面就行了,至于你向老板借的1000元钱只要你写个借条给他就行了,到时你有现金余额的时候就可以还给他了.

或者你如果一定要把全部都记进去的话就把你借老板的1000元钱开现金收据出来为借入款(现金增加),然后员工的工资记为付出工资(为现金减少),现金余额就还有20元.

你是说你把20元给了你们老板吗,那样的话你写给他的欠条也应该是980元呀,不能是1000元,那样的话这个账怎么会对不起来呢!

“是我把工资条给老板老板又换我的借条另外一个人的1000然后我又给他20”什么意思啊,我有点没看懂。”正常的发放职工工资,都应该记到帐上啊,不管你中间步骤多么复杂,但最终结果都是要把发生的现金业务记到帐上的。

给老板开收据,现金帐作为借方记帐1000
支付工资记现金帐贷方

不用记,都先用白条,等凭证到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