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 奴隶、隶农、农奴、雇农 四个概念, 并说明其一般的所处社会阶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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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农

  coloni

  在古代罗马,3世纪以前隶农主要指租地耕种的人,4~5世纪主要指介于自由民与奴隶之间的农业劳动者 。 古拉丁文colonus的意译,有时音译为科洛尼(coloni,为colonus的复数形式 )。隶农最早于公元前2世纪在意大利出现 。部分罗马公民租种他人土地,成为隶农。租地需订契约,订约双方政治上平等,都有权根据自己意愿中止契约。租期一般为5年,地租用现金支付。3世纪时,由于奴隶占有制开始衰落,劳动力日益缺乏,罗马政府和大庄园主,逐步采用强制手段把隶农固着在土地上。4~5世纪,隶农的地位进一步发生变化。罗马法律规定土地所有者是隶农的主人,隶农及其财产是庄园财产的一部分,对隶农的婚姻权以及处置和继承财产的权利都作了限制,尤其限制隶农自由迁徙。但是,隶农不同于奴隶,法律仍然承认他们是自由民。在罗马帝国晚期,隶农在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大、中庄园广泛使用隶农劳动。由于对被释奴授产使其从事耕作,加之大批“蛮族”俘虏以隶农身分定居于帝国境内,自治市里的中、小土地所有者又大量破产,结果隶农的数量不断增加。帝国后期隶农制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占有制社会内部封建制生产关系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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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隶
  奴隶,既无自己的土地,又无自由,其他大部分权利也没有,是属于主人的“物品”,主人有权处置奴隶。

  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奴隶市场的人。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
  世界很多不同地方以及历史上很多不同时期都有奴隶。今天,北非一些地方仍有奴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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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早期的农奴是没有任何的自由,没有工资,并且受到很重的压迫。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俄国的农奴享有了一定的自由,并也有了从获自由(完全自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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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农
  雇农
  gu4nong2
  [farmhand]
  旧社会农村中的长工、月工、零工等。他们没有或只有极少量的土地和生产工具,主要依靠出卖劳动力。
  农村中的无产阶级。一般全无土地和生产工具,有些只有极少的土地和生产工具,完全或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