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6:24:38
夫妻俩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每个月应该付多少抚养费?要付多久?

哪一方主动提出离婚,是不是会影响到抚养费的给付?

希望各位高手不吝赐教!越详尽越好,谢谢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您好,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抚养费。但有的时候由于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的限制,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无法支付。但是如果一方有经济能力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却拒绝支付时怎么办呢?究竟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怎么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呢?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算?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子女的抚养费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怎么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拒绝给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一方在有能力支付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而拒绝支付的,可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处理:

  (一)夫妻是协议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已达成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的一方可以先向当地社区、群众团体以及对方的单位组织反映情况,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如果对方执意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双方协议,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的,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48条强制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