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能否要回我的工资及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06:14
我是一名学生,在一个保健中心应聘当迎宾,到现在大概做了一个星期了吧,我自己也记不清楚.刚开始经理说的是包吃住,然后850一月,但是扣了我100块钱当押金,说是服装钱.可是在这里做事很累,平均睡眠都不足6小时了,每天早上赶车去学校都是睡过去的,这对一个学生来说是件麻烦事,况且在这伙食很差,餐餐吃莴笋,几乎不见肉,我本来就很瘦,这样下去肯定会营养不良的.但是,因为刚来时口头答应了经理说大概会做三个月,也就是做到放暑假,他们说要等到有人接替我才能走.可我只想做满这一个月就想走了,如果是这样的情况的话,那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月酬劳和押金吗?还有啊,我听其他员工说老板每个月都会从工资里面扣除两到三百元抵作押金.
这样说来,是不是到时我拿不到该有的钱了啊???
真要拿不回的话,那我该怎么办才能夺回自己的东西呢?
我没有跟老板签合同.
另外啊,我做的工作是全职的,没有耽误他的生意运程.

很难说,如果是在校生的话,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连那种毕业生在单位实习发生什么都不在劳动法管理范畴呢。在校生和已到退休年龄,再被品用的人的劳动纠纷,我们劳动局一般不管的.不在管理范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有写“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
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是劳动局里的,一般会写个不予受理的单子.

可以拿回来!
如果拿不回来,你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走法律途径!

一定要拿回应得的报酬,他不给你就像劳动局反映喽!

应该并可以拿回来.
你有没有跟老板签合同或是协议什么的呢?
如果有的话就好办了,直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不行就诉至法院

很难说,你有没有跟老板签合同或是协议什么的呢可以拿回来!就不好说了如果签了协议 可以拿回来! 如果拿不回来,你可以到有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一局供)

如果不行,你还是应该用法律来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