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实行“均田制”的基本条件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55:48

政府掌握大量无主土地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均田,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首先是有地可均。本来,北魏所处的黄河流域人口众多,经济富庶,是中国开发最早的精耕农业区,秦汉时期已成为全国的经济中心。然而,自西晋末年以来,社会动荡不安,战乱使土地大量荒芜,这些无主土地便成为北魏政府得以均田的基本条件。北魏实行均田,向农民分配的土地除了荒地外,是不是还有从豪强地主手中收回的多占土地呢?史料没有记载。实行均田制后,对地主来说,除了部分隐户被括出,其利益受到一些限制外,对他们多占的土地并没有触动。均田制就其实质来讲,是保护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第二,有大量游动人口。北魏时期,社会上有许多因逃避战乱而四处游动的人口。大臣韩麒麟上表说:“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这些失业流散人口,大部分是失去土地或没有土地的农民。数量巨大的游动人口给封建政府造成了极大压力,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解决土地荒芜和游动人口问题,促使二者结合,最好的办法是使无地者获得土地,使他们安居乐业。当时,既有广大弃耕的田地,又有众多的游动人口,实行均田制势在必行。第三,整顿户籍,加强国家对基层社会组织的管理。户籍是实行均田和征收赋税劳役的主要依据,而遍布各地的宗主督护和坞壁隐匿了许多人口,造成均田制不能顺利推行。为此,北魏政府在颁布均田令之前,先在统治区内实行三长制。三长制即把人民按照邻、里、党三级组织起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各设一长。这实际上是沿袭战国秦汉以来的什伍制度而建立的一种地方组织。三长的职责主要是检察、编造户籍;催督租赋,征发徭役、兵役;劝课农桑,推行均田。三长制的建立,破除了宗主督护制,增加了国家控制的人口,为均田制和租调制的实施做了组织上的保证。以上三个条件的具备,为北魏实行均田制铺平了道路。从历史发展看,授田一直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北魏的均田制借鉴前代的经验,顺应了历史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姓对劳动人口的占有,促进了农民与土地的结合,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史载,均田制实行后,“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不为灾也”,北魏社会进入了平稳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