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特急!!!法律人才快进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16:43
我有一点问题想要向您咨询: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上星期的某天下午,我正在寝室整理衣服,有名同学冲进宿舍,环视四周,拿起我寝室的热得快便走。我一时火大,冲出外面也其争抢,我云:热得快是我的私有财产,你凭什么可以随便拿?该同学理直气壮的说:要讲法律到宿教科讲,不要跟我讲!接着我便与该同学发生口角云云~~最终还是以我的胜利告终。热得快是保住了,该同学便以我违反校规为名请求学校给我以处分?!我想咨询的问题就是,以当时的情况看,我能以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害之理由来拒绝他收缴热得快吗?
另外,还想问的是,学校收缴大规模用电器,不开收据,之后又不返还的行为是否合法?

这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首先,你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是法律保护的,所以你没有让他拿走你的热的快.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第二,他以违反校规请示学校给你处分,是受学校校规保护的,这是他的权利,所以这个问题也到此为止.
第三,学校没收你的热的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学校没有任何权利没收学生的财务!以参考我国“民法通则”、“教育法”的规定。没收财物是一种行政处罚。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学校不具备以上条件,没有没收财物的权力,学校没收学生财物是违法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原物.
第四,学校可以因为按校规给你处分,这也是学校的自主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所说只是在法律方面进行讨论!
下面的是实际中应该这样做,
热的快还在你这里,如果学校收了,也没有必要和学校要,因为不值得,而你同学向学校举报你,我估计学校也不会因为此事给你处分,所以说,在社会中,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希望你明白,愿你有一个美好的将来
对我的回答还算满意吗?

违反校规校纪,学校有权处罚你,但是学校作为非行政主体,不能作出没收个人私有财产的行政处罚。

你能以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害之理由来拒绝他收缴热得快,同样他便以我违反校规为名请求学校给我以处分.你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他的做法符合校规规定.
同样学校收缴大规模用电器,不开收据,之后又不返还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你不与之理论,可能没收就没收了..你与之理论可能会返还给你,但同时还会赠送你个处分.
感觉无奈吧..这就是现实...呵呵

如果学校事先警告的话就可以没收,这是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