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农村土地问题,请专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4:36:29
我是丹东农民,我的祖父已经过世3年,过世前土地承包已经完成,国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村民组要以给新生人口土地为名,收回祖父生前所承包的土地,请问是否合法。我们那还有用于养蚕的山地的承包,请问国家对承包该山地年限有何规定。要收回该山地是否合法?
关键问题是现在没有林权证也没有合同,但那属于政府过失,求各位帮忙!该山属于自留山,自古以来就是分给农民增加收入的,这个没有相应政策吗?

收回你祖父的土地合法!
对山地的问题,要看当时的承包合同,应按合同办理!
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哦!
你当时不该交林权证!现在难办了!

土地目前下边有两种作法:1是生不增死不减2是隔一段时间就在村民小组内平分一次土地,甚至是每年都进行。我认为,按照现行政策第一种比较合法。所以收回你祖父土地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