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开发一个系统,开发到一半的时候,对方突然说不要了,且已经付过预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38:09
给别人开发一个系统,对方在前期支付的40%左右的预付款。但是,在快开发完的时候,对方突然说不需要我开发的东西了。因为没有签定任何协议,只在开发前期口头说明了一下,所以现在也没有任何依据。我该怎么办?虽然已拿到预付款,但是系统我也基本开发完成,剩余的款子拿不过来,我就损失了。我该怎么办呢?

口头合同也是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口头合同面临举证问题.
你应该有对方支付给你预付款的证明,例如转帐记录等等.如果对方在法庭上,不承认有合同存在,你可以要求对方解释为什么付给你钱.
如果对方承认合同存在,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或者继续执行合同!

如果能证明你们之间有过委托开发系统的合同,那么委托人有权在任意时刻解除合同,但是给受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补偿

问题是现在你好像没有证据证明你们有过技术开发的合同,按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该订立书面合同,所以你比较麻烦了

。。。不太好弄,为什么不草签合同呢,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