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贸易术语有六条解释,如果双方只约定FOB价格条款,如果区分是术语中的哪一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8:07:44
我看的是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的,里面讲FOB分6种情况,我觉得无法细分.

国际上一般是Incoterms 2000的解释,即交货地点在装运刚船上,风险划分点是越过船舷。卖方只负责到船舷前的费用即出口报关,买方负责进口报关和途中的保险费及其他费用。且仅适用和水上运输。与其他国家贸易时都按这一种规定即可。
你说的六种分类是对于北美国家而言《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如果也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则FOB后面应该加上Vessel字样,再加上目的港,比如FOB Vessel纽约。
听老师说现在有比Incoterms 2000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差不多快用了,你可以看看里面对FOB的解释

和老外去谈,避免发生意外!

我不太明白楼主说的“FOB术语的六条解释”,更不理解还要“区分是术语中的哪一条”

请详细告知以便我们一起讨论。

补充:
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最新的,最权威的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00)
其中关于FOB的解释并无细分情况。

是2000通则下 还是90通则下 还是<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