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房屋产权怎样才能归我老公所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27:23
我老公的父母已经离婚了,家里有两处房子,一个房子的名字是老公的,一个房子的名字是公公的,现在两处房子都需要动迁!现在公公又新找了一个“老伴儿”,说是没有结婚,可是为了将来着想,怕公公万一有个闪失,“老伴儿”带着房子跑了,我和老公无力赡养老人,想把两处房产都归到我老公的名下,将来公公婆婆有个病有个灾的也好有个保障!可是现在公公就像着了魔,不太同意这么做,说是现在的房屋户口因为拆迁已经封户了!那回迁的时候是否能够更名呢?如果两处房子的名字都是我老公的名字,是不是就说明两处的房屋所有权都是我老公的,而没有那个“老伴儿”的份呢?

既然是您公公的就属于婚前财产,就算是结婚了,婚前财产您的未来婆婆是没有分割权的,只能处理婚后共同积累的财产,除非婚姻维持10年以上或者您公公有遗嘱,您的婆婆才有权利分享,而且没有您公公的同意她是不可能带着房子跑了........但是如果写了您老公的名字,一但你们夫妻意识有什么变化,您的公公没有任何的财产保证,这也是您的公公不愿意这样登记的原因。

是的

既然没有登记,你怕什么呢?

症结还是在你公公那里
你看能不能把他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之类的都放到你这来,如果他俩真登记了,既使写有你老公名字,继承时,搞不准那老太太能拿出来什么证据证明那房子是你公公的,后患无穷.所以不要让他俩登记.

婚前财产
是属于继承人的]
但一旦结婚后
另一半也有部分可以分割
所以
不结婚就不会这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