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不是正当防卫,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2:07:13
农民甲和乙因为地界的的划分而产生纠纷,进而进行打斗,在旁人的劝说和阻止下停止了厮打。乙回到家后认为自己在刚才的打斗中吃亏,越想越气就拿了把菜刀要去杀甲,甲听说后躲了起来,等到快黑了才回来,但是乙还是拿了菜刀找到了甲,在看乙举着菜刀向自己跑来时甲夺过路村民的锄头打向了乙,乙立马倒地死亡

是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款在学术上称为无过当防卫。旨在加大对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得暴力犯罪的防卫强度,最大限度地鼓励公民积极同暴力犯罪分子作斗争。因为这类犯罪,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直接威胁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如果不采取最大限度的防卫手段,“该出手时不敢出手”,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被错究,不仅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还会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给公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使严重刑事犯罪愈加猖獗。

对于本案中乙拿着菜刀向甲跑来属于行凶,是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得暴力犯罪,甲对其行为进行防卫造成其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是。因为甲看见乙拿着菜刀向自己跑来必然感觉到生命出现威胁,无暇顾及出手轻重,误致乙死亡不应属防卫过当

是正当防为.属于特殊情形.

正当防卫阿...肯定是

我也觉得是正当防卫.

在看乙举着菜刀向自己跑来时甲夺过路村民的锄头打向了乙,乙立马倒地死亡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跑过来拿着菜刀砍甲,如果是的话就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