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历史沿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2:00:35
如题,谢谢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时 1300余年,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科举制度根植于中国的土壤,是中国古代一部筛选人才的机器,它在清代光绪31年(1905年)被废除,但在现代的考试制度中,我们仍然能触摸到科举的强脉余音。目前我国的高考、中考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形式上也与科举有一定的关系,而且继承了科举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科举制度不仅是“科举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们认识今天全国统一高考制度、坚持考试选才的意义所在。

中国公务员制度是在市场经济的建立及社会政治、经济改革的推动下产生的,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一个环节。20世纪末中国开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历程,到目前为止,经历了调研准备、试点试验和全面实施三个阶段,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完成了由传统的人事制度向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转变等。但是,从根本上讲,中国对于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借鉴与运用只是一种制度模仿或移植,并不是中国社会自然演进而“内生”的制度。它的建立是简政放权的政策性结果,呈现出自上而下、被动性、保守性的特点。而且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忠孝、仁义”的为官准则、三纲五常和宗法儒礼的致仕之道等理念与现代公务员制度内涵的对立与冲突,使得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与运作所依赖的社会基础显得相对薄弱。因此,中国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变异性较大。

中国的法律相当程度上具有重视成文法的大陆法系的特征。从开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探索之初就致力于国家公务员制度法规体系的建设。1985年,《国家工作人员法》草拟出台,次年更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暂行条例》。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标志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迄今,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主导,由40个左右的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为配套的公务员管理的法规体系。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使中国公务员管理的各主要环节基本达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国公务员的责权利也受到更有效的保障。

德才兼备”是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选拔人才的首要标准。所谓德才兼备,是“德”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