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借协议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16:33
我两个月前租了本校一位同学的电脑,四个月租金500,并签了协议,但协议中未涉及改价内容,今天他给我发短信说因为最近电脑租价上涨,要我多交50元,想问一下这样可以吗?算不算违约?如果他要把电脑强行收回,要不要负违约责任,怎么负?谢谢

协议的目的就是约束缔约双方权利义务。他的这种单方面涨价的做法就是违约,你要是拒绝他的要求,他也不得强行收回电脑。
如果他强行收回,那么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定金罚则,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赔偿,你在其中任选一种要求其履行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