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工作中,收到个人或单位的借款时,不是计入短期借款,而是将它计入其他应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48:51

短期借款是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向个人或企业借款不在此科目核算,统一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

短期借款是专门核算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所以收到个人或单位的借款时,不是计入短期借款。

同意楼上所说!

向金融机构的借款记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的在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