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儿子结婚建的房能够收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41:12
公公给儿子结婚建房,这在很多农村甚至城市应该是很普通的行为。
但是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公公给我们结婚建了房,结婚后一年,我和丈夫婚后育有一女儿,但在女儿5个月大的时候我丈夫不幸车祸去世,没有来的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当然房产证手续也没有办理。我和女儿相依为命在公公为我们建的房里已生活了8年,现在公公和其二儿子要收回房子,理由是房子借给我和丈夫的,地皮是公公买的,但房子是其二儿子出钱建的,其实他们说的都是假的,人死茶凉啊,我一个弱女子,不知道如何才好,其实我没有别的要求,我只想在以后改嫁前把房产办理在孩子身上,我也不在这里住了。
恳求好心人能指点。

一,在法律上来说,这个房子是属于你公公的,他有权收回。
二,只有等你公公死了,又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你的女儿可以代位她爸爸继承爷爷的财产。
三,但是目前的情况,你只能去找当地的妇联了。

事关重大,还是去相关法律部门进行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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